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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主物品处理公告

时间: 2024-11-04 09:36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   点击:-

  2021年9月17日,本单位在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禾云镇建中村委会滨江河邓州桥河段依法扣押涉嫌非法采砂拖拉机4台,具体型号信息:1.型号不详,车牌号码:粤1831755;2.金鳯手扶拖拉机,车牌号码:粤1832135,型号:GN-151型,出厂编号:1413883;3.品牌不详,型号:工农-111型,出厂编号:130414;4.金凤牌直联传动手扶拖拉机,型号:工农-151型,出厂编号:1312974。

  2023年10月16日,本单位在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禾云镇建中村委会零高石附近依法扣押涉嫌非法采砂抽水机1台,具体型号不详。

  2024年1月6日,本单位在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禾云镇建中村委会滨江河铁坑河段依法扣押涉嫌非法采砂手扶拖拉机1台,具体型号信息:金鹰牌,型号:工农-12K,出厂编号:104338。

  2024年10月9日,本单位在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禾云镇下迳村委会大围三村依法扣押涉嫌非法采砂挖掘机1台、拖拉机1台。挖掘机品牌为山河智能,具体型号不详;拖拉机具体型号信息:工农-151D手扶拖拉机,型式:驱动牵引兼用型,出厂编号:266670,出厂日期:2018。

  因暂未能查明涉案违法行为的当事人,请上述涉案物品的权属人或利害关系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单位接受处理或协助调查。逾期未到本单位接受处理或协助调查的,在本公告后六个月内不接受处理的,上级主管部门可依法拍卖、变卖、变价款扣除保管、处理物品等必要支出费用后上缴同级财政。根据上级文件《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关于乡镇街道实行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清新府〔2021〕33号)下放职权,本单位将依照《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对上述涉案物品依法进行拍卖、变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扣除保管、处理物品等必要支出费用后上缴同级财政。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新区禾云镇建设南路101号

  联  系  人:欧先生

  联系电话:0763-5899486



清远市清新区禾云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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